省水利厅首次实行厅机关经费支出内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7-23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严格规范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的规定》(鲁水财审字[2018]6号),近日我厅首次将2018年上半年会议、培训、差旅、公务出行租用车辆、离退休干部日常公用经费等五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通报。这标志着厅机关经费支出内部公示制度正式实施,厅机关财务公开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
实行厅机关经费支出内部公示制度,旨在接受厅机关干部职工监督,使承担支出归口管理的处室及各处室及时了解相关费用支出情况,进一步严格经费总量控制,压减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机关经费使用效益。
今后,我厅将进一步探索深化加强机关经费支出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分析质量和及时性、准确性,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内在动力,从根本上提高机关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