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水利厅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3
根据《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省水利厅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确定3人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7月19日10: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sltrlc@163.com。
(二)标题统一按“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体检,招录单位:XXXXX,招考职位:XXXX职位”(招录单位及职位以招考公告为准)。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放弃体检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需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后,于2018年7月19日10:00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ssltrlc@163.com,原件随后邮寄招录单位。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20日早7:10前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集合地点为:山东省水利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1张)、体检费(437元)。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补交所缺资料。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7月19日(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
省水利厅机关 0531-86974242;
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0531-86593689;
省小清河管理局 0531-86974537。
附件1:2018年山东省水利厅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附件2: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
山东省水利厅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