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整合监测站点。将水文部门101处地表水功能监测站与环保部门33处地表水环境监测站进行整合,重合的站点进行合并。监测项目选取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砷等21项监测指标,最终形成潍坊市地表水水质监测站网122处。
二是从严开展监测评价。各河段、湖库水质目标满足《山东省水功能区划》、《潍坊市水功能区划》和《潍坊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水质目标,不一致的按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分别评价。水文部门每月监测1次,环保部门按照省、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确定的站点、指标和频次开展监测。对重合的水质监测站点,采用评价结论较差的为最终结论;对不重合水质监测站点,采用现有监测部门的数据评价结论为最终结论。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同时达标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三是统一通报、严格考核。水文部门负责评价结果整合汇总,并编制《潍坊市地表水水质状况通报》,通报重点涵盖县(市、区)水质断面达标情况、超标项目、超标倍数、水质变化趋势及水质达标率等。同时,不断加大地表水水质考核力度,将水质通报结果作为河(湖)长制月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倒逼水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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