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用水合同》续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 2018-07-24
2018年7月17日,省南水北调局组织有关市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用水合同》续签工作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局局长马承新,副局长王金建,有关市合同签订单位代表等参加会议。
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规定,本次续签合同在原有已到期供用水合同基础上,明确了南水北调基本水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结算上解相关市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基本水费的通知》(鲁财预〔2017〕57号)规定执行,将原合同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为第一批次续签合同,主要涉及济南、淄博、枣庄、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8市。
会议通报了我省与国家《供水合同》续签以及省内供用水合同执行、效益发挥等情况。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年初全省南水北调指挥部成员会议精神,充分考虑丰水年等客观因素影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统筹配置各类水资源,严格抓好供用水合同的执行和落实,确保2020年前具备完全消纳调江水量的能力。进一步理顺和健全水费收缴机制,确保水费应缴尽缴,推动南水北调工程发挥更大效益。(计划财务处、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