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 2018-01-12
2017年12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17]224号印发《关于<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规划》实施,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山东水网、水灾害防御、水生态保护和水管理改革建设,着力构建“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双路引江、多口引黄、省内水源调剂”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形成“一纵双环,库河水系连通”山东百字型骨干水网,建立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能对应百年一遇特大干旱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强支撑。
《批复》强调,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规划》编制本区域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程、具体措施和具体时序安排,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持续不断推进,促进《规划》落地生效。
《批复》要求,省水利厅要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农业、林业、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水利建设、海水淡化、工业节水、城镇节水及中水回用、水污染防治、农艺节水、水源涵养及湿地建设、水价改革等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在资金投入、行政审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据介绍,该《规划》已于10月1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13日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山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规划》着眼提升全省应对百年一遇水旱灾害能力,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现代水网、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水管理改革五个方面建设,加快构建以南水北调南北输水干线与胶东调水南北双线构成的“一纵双环,库河水系连通”百字型骨干水网,努力确保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三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