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2018年“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作者: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06-08


  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山东省2018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对贯彻落实省总河长会议、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现场推进会、第1号省总河长令关于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作出具体安排。 

  《实施方案》明确清河行动回头看以建设无违河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河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巩固和深化2017清河行动成果,坚决查处河湖(含水库,下同)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 2018年底前要对2017清河行动以来遗留问题和反弹、新增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整治重点任务:一是违法建筑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二是违法活动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非法养殖、捕捞、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采砂、取土以及侵占、破坏、损毁水利工程等违法行为。三是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包括新增和已封堵排污口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纳网改排的排污口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需规范管理的排污口是否按照要求登记、设置同意、设立标志牌、建立档案资料等。

  《实施方案》提出,清河行动回头看总体按照全面排查、制定方案、清理整治、总结评估的步骤实施,实施情况纳入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实施方案》对加强清河行动回头看的组织领导、督导调度、宣传发动、整治档案管理、长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档来源: 工管局